電力設施保護:這不應是一個人的“戰斗”
提供者: 來源:保定力興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官網 ★ 電力儀器儀表金牌供應商 時間:2019-07-02
“本以為只是個普通的案子,原來背后藏著的都是‘江洋大盜’。”說起破案經歷,廣東清遠市清新刑偵大隊負責人連說了3聲“沒想到”。2015年3月的一個凌晨,清新刑偵大隊閃電行動在廢品店破獲了一起破壞電力設施案件。警方半年前已接到報案展開調查,該盜竊團伙長期盜竊電纜、變壓器等,不僅侵蝕了國家的財產,更嚴重影響社會秩序以及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
護電,不應等到停電。
實際上,社會各界早已“嗅到”這一危害。2015年8月5日,國家發改委表示,《電力法》修訂已形成送審稿上報國務院,立法審查工作正在進行中。毋庸置疑,法律的完善極大加強了電力設施的保護力度。但電力設施保護遇到的問題越來越多元,在應對瞬息萬變的新問題、新挑戰面前,靈活的管理機制發揮的作用開始凸顯。
“保護電力設施,管理機制是對法律制約的有效補充,既保證了日常的維護、管理,也保障了突發時的安全、應急,比如防偷、防事故。”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強調。
聯動機制,誰在行動
隨著全國各地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三舊改造”以及城際道路、軌道交通的全面鋪開,電網運行外部環境異常嚴峻,常常遭受諸如違章建筑、違章施工、線下堆物的影響,甚至因風箏纏繞而產生“外來傷”。
以山西太原為例,2015年一年,太原市受外力破壞造成停電故障事件發生率的數據觸目驚心:占停電故障總數近70%,因機械施工、車輛撞桿、盜竊電力設施等外力破壞電力設施事件達141起。
針對外力破壞對電網設施造成的威脅,目前,全國各地電網公司在行動:一方面聯合公安部門開展“打擊蓄意破壞電力設施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另一方面加強電力設施物防、技防措施建設,尤其加大電力設施防盜竊新技術、新裝備的投入,提高電力設施的整體防范能力。
廣東電網公司防范竊電與電力設施保護中心主任韓忠輝表示,目前廣東電網公司已建立完善了警企協作機制、打防并舉機制、人技物聯防機制、應急預警機制、群防群治機制等五大保護電力設施的機制。
2011年7月,廣東省公安廳就與廣東電網創新警企協作模式,聯合設立了“廣東省防范和打擊涉電力違法犯罪中心”,廣東電網所轄的19個地市供電局與屬地公安機關相繼成立分中心,打擊、整治、防范和宣傳多管齊下,強勢“發力”。數據顯示,建立警企協作機制后,從2011年至2015年,廣東電網電力設施案件數連續4年同比下降,2015年同比下降53.6%,涉電力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
政府占主導地位的管理機制,保證了電力設施保護的推進。在現實工作中,由于電力企業沒有行政執法權,對線路沿線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只能進行勸導。政府力量的加入,能確實消除這些安全隱患,比如臺風到來前,政府部門監督線路周圍鐵皮屋、竹棚的進行防風加固和違章建筑拆除工作。
群眾的力量也被逐步挖掘。
韓忠輝介紹,線路沿線居民對線路周邊地形比較熟悉,提高他們主動護線的意識往往能事半功倍。與村委會簽訂護線協議,建立有償護線獎勵機制,能有效降低電力設施安全隱患。
國家電網湖北荊門供電公司也十分重視特約護線員、群眾護線員的培養,為參與護線的村民正式頒發護線員聘書,極大增強了村民的護線積極性和責任感。2016年以來,就有十多起火情隱患因特約護線員、群眾護線員及時制止或舉報而得以排除。
“加大人力監管投入很重要,但僅僅靠電力企業,其實無法全方位兼顧得到,唯有提高公眾的保護意識以及公眾的參與才是最具有覆蓋性的。”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何艷玲分析。
防御難題,科技破解
保護電力設施不能僅靠費時費力的人工檢查,更多的時候需要一定技術手段加入。
2015年開始,廣東電網東莞供電局引入無人機消除電力設施上的安全隱患。如高壓線上懸掛的漂浮物。
隨著科技發展,越來越多的新設備也加入電力設施保護行列。在美國,北美電力可靠性委員會(NERC)則更青睞視頻監控。
然而,科技進步在給人們帶來便捷的同時,信息安全隱患也成為擺在各行各業面前的“定時炸彈”,而屬于電力行業的那個“定時炸彈”已被“引爆”。
2015年12月23日,烏克蘭電力公司的網絡系統遭到黑客攻擊,帶來烏克蘭西部地區大面積停電。
四川成都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安全專業博士生導師范明鈺分析:“對于電力網絡,信息安全隱患是全球性問題,中國也有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黑客入侵對電網的危險可能并非停電幾小時的問題,還可能涉及信息泄露、交通混亂等。”
在烏克蘭電網事故之前,國內電力企業已采取行動以預防信息安全問題。
Frost&Sullivian咨詢公司電力能源高級經理曹寅介紹,國內電力網絡通訊一直采用專線通訊,而非互聯網通訊。
烏克蘭電網事故是全世界有史以來首次因網絡攻擊導致停電,引起各國政府與電力公司的密切關注。因烏克蘭事件,美國聯邦調查局與國土安全局共同組織名為“烏克蘭黑客攻擊:對美國機構管理人的啟示”巡回講座,以教育各地的安全人員、能源主管與地方政府官員。
林伯強則認為,“信息安全問題是全球性問題,中國不可能獨善其身。對于電力系統,它是新的問題,國外跟國內都需要一個學習的過程,去做全新的應對。”
源頭監管,刻不容緩
國外電力行業的發展對于國內電力設施保護機制的發展和創新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特別是前期,從建設電塔、管理保護電力設施、懲罰制度等,我們從國外學了很多。而今,面對同樣的問題,我們的處理水平并不比發達國家差。”林伯強回憶。據中電聯公開數據顯示,珠三角城市平均停電時間為59分鐘,而國際先進電網城市平均停電水平大約為67分鐘左右。
電力設施保護的管理機制也隨著實際需要在不斷創新。2015年11月,警電聯動再出新招。廣東電網積極聯合省公安廳在全省110千伏以上變電站推動落實“一站一警”工作,通過網格化管控模式,有效提升變電站安保防范等級。目前,廣東電網統一了“一站一警”公示欄相關制作規范,并要求各地認真整理所涉變電站的相關安防材料,主動向當地公安部門備案,定期接受檢查,逐步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和快速響應聯動機制,不斷提升變電站的安保防范水平。
然而,在業內人士看來,中國電力設施保護機制還有值得完善的空間。
“電力設施是公用設施,建立公眾的監督機制很重要。比如你看到有人在破壞某件公用設施,你會主動去阻止,或者報案。但目前中國公眾對公用設施的監督、保護意識還比較薄弱。”何艷玲曾對佛山地區的綜合治安進行一次延續3年的調查,調查發現,公用設施的損耗程度非常高。“人們會認為,那是‘公家’的,就不如自己家里的物品那么愛護。”
公眾保護意識的缺失帶來的不僅僅是電力設施的“早衰”,更直接引起盜竊的發生。在業內,由于很多電力設施的材料采用了銅等貴金屬,電力設施被戲稱為“露天銀行”。而在我國廢舊品市場上,關于廢舊公用設施、金屬流通的管理還不盡完善。“露天銀行”的外在保障相當薄弱。
何艷玲強調:“通常的破壞電力設施都是為了獲利。如果下游還是有這么大的收益的話,上游再怎么管,人們還是會鋌而走險的。”而在許多發達國家不存在電力設施盜竊問題,原因在于它偷了也沒處賣。
何艷玲認為,就算建立公用設施的編碼系統,電力設施會不會在廢舊品市場上被非法收購,仍取決于收廢品的人是否有明確和清晰的意識。她在佛山調查時得知,收購被盜電力設施的人就算知道銅絲可能來路不明,也會收購。“個人的意識很重要,而它受監管力度、違法成本、社會公眾集體意識等多方面影響。”
韓忠輝也建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嚴控廢品站收購站點的準